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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梧州市洪水风险区划》,万秀区思良江流域属于风险极高地区,为主要江河防治区一级重点防治区。编制《梧州市万秀区思良江流域(万秀段)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做好万秀区思良江遭遇突发性江河水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梧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预警管理办法》《梧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和《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现有防洪工程体系的具体情况,在总结历年抗御洪水经验的基础上,编修出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强化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上下贯通、多方参与、反应迅速、有序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落实责任、依法防御、突出重点、统筹力量,着力减轻灾害风险,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情况及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情况、历史上灾害损失及成因、山洪灾害防御现状。根据万秀区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统计等部门最新的数据对万秀区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经济社会情况、思良江概况、等有关情况进行阐述。
(三)洪水分析
在本次收集的降雨资料中,各测站有些年份未观测有年最大24 小时降雨,计算时根据本测站其它年份的最大24小时降雨与最大日降雨的关系将该站无最大24小时降雨观测的年份扩大相应系数作为该年的年最大24小时降雨;思良江水闸无年最大24小时降雨观测,梧州水文站年最大24小时降雨约是年最大日的1.15倍,本次将思良江年最大日降雨扩大1.15倍作为该站的年最大24小时降雨。
(四)组织体系
成立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思良江的防洪应急抢险工作,由思良江防汛行政责任人所在的万秀区政府负责组建,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万秀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城东镇人民政府、夏郢镇人民政府和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总指挥由思良江行政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由万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韦华金,副区长黄沛森担任,副指挥长由万秀区人武部副部长、万秀区应急局局长、万秀区水利局局长担任。
(五)险情监测巡查
思良江防洪体系监测、巡查分为洪水期和非洪水期以及定期性检查,洪水期间由观察巡查报警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巡查工作,非洪水期间上班时间内每天组织技术人员对思良江防洪体系进行一次巡查。
(六)抢险救灾
包括抢险救灾检查、灾前预报、临灾应急、灾后应急、应急结束、后期处置。发生山洪灾害后,城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七)善后处理
汛后,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负责以下工作:思良江水闸枢纽工程清洁工作;对思良江水闸枢纽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思良江水闸枢纽工程进行灾情统计;各乡镇负责各自乡镇灾后清洁、灾情统计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包括汛前检查、宣传教育及演练、防汛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防汛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制。汛前,各镇人民政府和城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思良江(万秀段)突发情况进行处理。
四、制定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梧州市万秀区水利局
解读人:黎建伟
联系电话:0774—385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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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梧州市洪水风险区划》,万秀区思良江流域属于风险极高地区,为主要江河防治区一级重点防治区。编制《梧州市万秀区思良江流域(万秀段)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做好万秀区思良江遭遇突发性江河水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梧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预警管理办法》《梧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和《梧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现有防洪工程体系的具体情况,在总结历年抗御洪水经验的基础上,编修出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强化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上下贯通、多方参与、反应迅速、有序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落实责任、依法防御、突出重点、统筹力量,着力减轻灾害风险,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情况及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情况、历史上灾害损失及成因、山洪灾害防御现状。根据万秀区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统计等部门最新的数据对万秀区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经济社会情况、思良江概况、等有关情况进行阐述。
(三)洪水分析
在本次收集的降雨资料中,各测站有些年份未观测有年最大24 小时降雨,计算时根据本测站其它年份的最大24小时降雨与最大日降雨的关系将该站无最大24小时降雨观测的年份扩大相应系数作为该年的年最大24小时降雨;思良江水闸无年最大24小时降雨观测,梧州水文站年最大24小时降雨约是年最大日的1.15倍,本次将思良江年最大日降雨扩大1.15倍作为该站的年最大24小时降雨。
(四)组织体系
成立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思良江的防洪应急抢险工作,由思良江防汛行政责任人所在的万秀区政府负责组建,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万秀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城东镇人民政府、夏郢镇人民政府和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总指挥由思良江行政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由万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韦华金,副区长黄沛森担任,副指挥长由万秀区人武部副部长、万秀区应急局局长、万秀区水利局局长担任。
(五)险情监测巡查
思良江防洪体系监测、巡查分为洪水期和非洪水期以及定期性检查,洪水期间由观察巡查报警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巡查工作,非洪水期间上班时间内每天组织技术人员对思良江防洪体系进行一次巡查。
(六)抢险救灾
包括抢险救灾检查、灾前预报、临灾应急、灾后应急、应急结束、后期处置。发生山洪灾害后,城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七)善后处理
汛后,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负责以下工作:思良江水闸枢纽工程清洁工作;对思良江水闸枢纽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思良江水闸枢纽工程进行灾情统计;各乡镇负责各自乡镇灾后清洁、灾情统计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包括汛前检查、宣传教育及演练、防汛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防汛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制。汛前,各镇人民政府和城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思良江(万秀段)突发情况进行处理。
四、制定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梧州市万秀区水利局
解读人:黎建伟
联系电话:0774—385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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